近日,山东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九个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相关的厅局,共同下发了《关于统筹共享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促进我省移动通信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
一是确立铁塔公司统筹地位。明确资源拥有单位与中国铁塔山东省市分公司通过签约等方式开展互利合作,推动各类公共资源开放共享。要求中国铁塔山东省市分公司加强与驻地各部门联系,积极提出工作落实意见建议,推进社会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建立站址资源储备库。
二是明确推进社会塔与通信塔相互转化。依法开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大型场馆等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以及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相关公共设施使用。同时推动开放通信铁塔资源用于智慧城市建设。
三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优化通信铁塔建设审批流程;简化通信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申报、审批手续,及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是确保全程协同推进与督查。一方面,事前规划,确保基站建设同步规范有序;另一方面,事中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会商、会议制度,将资源统筹开放、建设审批流程优化、通信铁塔选址建设进度等工作,纳入各级督查范围。